由于专利技术属于知识产权范畴,其本身具有的特性使专利技术转让过程中,投资企业往往会遇到一些不可预知的风险。那么投资企业该如何避免这些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呢?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技术的成熟程度是专利转让的前提,所以经常出现将尚不成熟的技术当做成熟的技术、非专利产品当做专利产品进行转让的现象。还有的是将尚处于试验阶段的技术成果作为成品进行转让,而使受让方需要承担更高的费用继续进行试制、提高、完善、成型,因此往往得不偿失。

还有的转让方在转让专利技术时,为了获取更多利益,会隐瞒专利技术已转让的事实,甚至将已约定不能转让的技术拿来再次转让,给受让方造成经济损失使受让方无法实现其预期的经济效益。

另外还存在的情况是,技术的受让方将技术非法转让给第三方,这样不仅损害了第三方的经济利益,而且侵犯了技术转让方的利益,构成直接违约,比如以前曾发生过的飞利浦侵权案中国企业插座专利的案件。

因此,在专利转让过程中,投资企业对专利技术的真实性、可靠性与市场价值的深入了解十分有必要。企业可在签订合同用前通过有关部门或技术人员鉴定专利技术的可行性,或者通过对专利进行技术评估对技术成熟度的判断作参考。

同时投资企业还需要多方面对专利技术的最新权属进行调查,而不可听取一面之词。最重要的是,在技术合同订立中,要对各种存在的可能结果进行详细的责任义务说明,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在确定一项成熟的专利技术后,企业还可以通过选择获得专利技术转让的方式来规避可能存在的风险。

而技术转让又可以分为独家买断、独占许可和普通转让等几种形式。投资企业选择技术转让的合作方式,一般会基于企业的技术力量、技术本身的难度、技术升级等因素进行考虑。

其中,因为独家买断和独占许可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资金压力较大,因此实力较小的企业最好能够对自己能够覆盖的市场范围进行评估,根据自身实力确定适合自身的转让方式。

如果选定了普通转让,为了规避可能因为多次转让造成的竞争局面,企业应该还在转让合同中对技术转让家数和转让地域加以限定,以尽可能地降低市场风险。

最后,作为投资企业需要注意的是,应该要在技术转让合同中对此加以限制,比如优先购买权等。

点赞(0)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体验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