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升降机的安全使用,必须重点做好以下管理与技术工作。
(1)严格落实升降机使用登记备案制度。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和《建筑起面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使用单位在升降机检验检测合格并经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应到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将备案司机纳人到项目安全管理保证体系中进行管理,不得随意变更,确实需要变更的,按照项目安全保证体系人员变更的手续要求,报建设、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并提供新司机的上岗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向升降机使用登记部门重新备案,从源头上加强升降机使用安全管理。
(2)严格落实升降机日常安全营理卖任。
建立包含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检查保养、安全技术交底、定期检验检测、加节监督验收、特种作业人员等在内的升降机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确实没有能力的,可以委托专业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人员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第3.16“施工升降机”中的要求对安全装置、限位装置、防护设施、附墙架、钢丝绳、滑轮与对重等保证项目和导轨架、基础、电气系统等一般项目定期进行检查,弥补项目安全管理的盲区。
(3)严格落实司机持证上岗和交底制度。
升降机司机必须歌得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须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应了解升降机基本构造和工作原理,熟悉保养规则;使用单位和司机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使用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司机参加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对于首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操作。司机正式上岗作业前,使用或聘用单位应对司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告知相关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理措施,严格落实吊笼额定载人数量包含自己在内不得超过9人的规定。
智慧工地升降机监控系统,是集精密测量、自动控制、无线网络传输等多种技术于一体的电子监测系统,产品由主机及各种传感器组成。系统可对建筑机械进行远程管理和控制,实现驾驶员身份认证(人脸、指纹双识别)、门锁状态监测、载重监测及预警、轿厢倾斜度监测及预警、高度限位监测及预警、防冲顶监测及预警、制动及远程监控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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