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资本邦了解到,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微导纳米”)科创板IPO进入“已问询”状态。

图片来源:上交所官网

  微导纳米以原子层沉积(ALD)技术为核心,主要从事先进微、纳米级薄膜沉积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向下游客户提供先进薄膜沉积设备、配套产品及服务。

  财务数据显示,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前9月营收分别为4,191.06万元、2.16亿元、3.13亿元、2.31亿元;同期对应的净利润分别为-2,827.47万元、5,455.11万元、5,701.44万元、2,055.48万元。

  发行人2021年9月底引入投资者,投后估值为75.40亿元。综合外部股权融资估值以及采用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法得到的评估结果,发行人预计市值不低于30亿元。

  2020年度、2021年1-9月,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1,255.41万元、23,084.44万元。

  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四)项: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根据本节之分析,发行人满足其所选择的上市标准。

  值得一提的是,这不是微导纳米第一次闯关科创板IPO,微导纳米此前闯关科创板IPO,公司拟募资5亿元,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0年6月22日受理了微导纳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经过三轮问询回复后,2020年12月15日,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提交撤回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规定,上交所终止对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

  而2020年12月23日,微导纳米又与中信证券签订上市辅导协议,2020年12月28日,中信证券向证监局报送了微导纳米的辅导备案申请材料并获得受理。

  2021年8月,公司公告称,综合考虑微导纳米的上市计划安排,经中信证券与微导纳米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终止辅导,并签署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辅导协议>之终止协议》,因此中信证券终止担任微导纳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的机构,并终止相关辅导工作。


点赞(0)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体验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