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激烈的电商竞争中,运营商为了更快速的占据市场份额,加深消费者的印象,吸引流量,增加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获得和保持竞争优势,尽最大努力推广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人工智能技术是他们实现上述业务目标的重要工具。然而,在市场竞争中运用人工智能这一手段需要注意一定的法律风险。包括商标侵权风险与不正当竞争风险。


首先,运营商利用人工智能更好的设计商品的商标。这种设计是基于智能算法优化而得出来的结果,比其他检索要更加的准确高效。但利用人工智能来进行商标的设计可能会导致对过往商标的拼凑而呈现出高度相似性,从而形成侵权风险。另外,由于人工智能本身就是一个软件产品,比如APP,它需要自己的商标,而且这个商标和它所推广的商品或服务的商标可能会有混淆,这就加重了人工智能的商标侵权风险。


其次,由于商业领域的人工智能基本上需要某一方面的大数据作为算法运行的基础,因此在数据采集、分析、处理、销售等应用服务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不公平竞争的风险,因为人工智能捕获和使用的数据很可能是竞争对手较早授权或处理的数据。比如淘宝公司诉美晶公司案,称之为国内首例大数据产品不正当竞争案,淘宝公司的“业务人员”在记录和收集用户在淘宝电商平台上经过用户同意进行浏览、搜索、收集、购买和交易活动形成的海量原始数据的基础上,采取脱敏处理。剔除个人信息和用户隐私后,通过人工智能算法的深度处理、分析、整合和处理,形成指数、统计、预测等衍生数据,而被告美晶公司的“咕咕互助平台”智能软件和“咕咕业务人员众筹”网站直接抓取原告上述衍生数据。

最后,由于运营商使用的人工智能在数据采集和计算能力上的差距,以及算法和数据处理的黑箱特性,利用信息不对称实施的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不正当交通竞争行为将进一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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