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末倒置”这是我们形容做事主次不分、轻重不分常用的词,何为主?何为次?事情不同,主次也在变化之中,并无一定之规。若将主、次放在中国历史舞台上讨论,农为本,商为末,几乎是我们共同熟悉的一个命题,而“崇本抑末”、“重农抑商”又是贯穿两千多年中国历代王朝的基本国策。基本国策是指导国家发展的大政方针,“崇本”将农业推到至高的位置,成为决定国脉民生的唯一选择。无论社会发展还是民生需求,依托的不只一个生产部门,正是如此,中国古代提倡的本末之分,却是世界历史少有的。面对这一现象,不禁令人问起,这究竟为什么?
“崇本抑末”、“重农抑商”之策的由来与确定
最初,人们从事生产,完全出于生存需求,农业耕作可以果腹,制陶编筐可以使用,纺线织布可以御寒,交易物品可以通有无,原本无本末之分。从事哪项生产,并无规划,一切顺其自然。当历史进入国家阶段,指点江山,立规定则,已然成为常态,人们从事的生产,哪项为本,哪项为末,生产者并不清楚,在国家治理者的操作中分别为本末。一旦将生产领域分为本末,自然就出现重点支持的“重点项目”,这类今天听起来并不陌生的现象。那么古人视为本末之业究竟是什么?这就是我们熟悉的农为本,工商为末。“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是我们形容没有基础的事物常用的成语,而本就是根。当古代国家治理者将农业确定为本业,就意味着国家乃至于历史的根,就扎在了农业的土壤上。讨论中国古代如何从不分本末,走向“崇本抑末”,必须提及管仲与商鞅这两位春秋战国时期的人物。管仲治理的齐国在东,商鞅执掌的秦国在西,春秋战国是一个思想闪耀、文化辉煌的时代,当思想化为治国理念,即成为引导历史的标识。管仲生在春秋时代,作为那个时代富有影响的人物,留在后人记忆中最深刻的,当属辅佐齐桓公尊王攘夷,九合诸侯,一匡天下,而成就的霸业,事过两千多年,但凡提起依然令人热血贲张。然而,无论霸业也好,王权也罢,国之根基却在于经济。管仲身为齐相,主持国家日常事务,他的经济思想在齐国这一兼有鱼盐之利的土地上得以彰显。凝汇管仲治国思想之作当属《管子》,固然这部书的作者并非管仲本人,却因追随者推尊管仲,将其言行事迹著录其中。我们在《管子》中看到代表管仲经济思想的主张:“粟也者,民之所归也;粟也者,财之所归也;粟也者,地之所归也”。“农夫不失其时,百工不失其功,商无废利,民无游日,财无砥滞”。不难看出,管仲追求的治国理念并非“崇本抑末”、“重农抑商”,而是后人总结的那样,“重农而不抑商,五业并举”。农,固然是维系民生之关键,但也同样离不开工商之业,士、农、工、商各居其位,天下之财自然流通。疏理管仲的治国理念,我们获得一个信息,农为本,商为末,并非古人治理国家的一贯思想。那么,“重农抑商”又是谁提出的治国理念?且经历了怎样的实施过程?
从春秋至战国,上距管仲所在时代近300余年,商鞅登上历史舞台。商鞅,这是我们并不陌生的历史人物,而我们知道的商鞅几乎都来自变法。变法,改变的是国家固有法令制度,而战国时代变法迭兴,李悝、吴起、邹忌、申不害,商鞅不是战国时期变法第一人,却是在历史大幕上落笔最重的人。后世学者判别春秋战国诸子百家,将管仲、商鞅同列入法家,但两者治理国家的理念几乎全然有别。为此,我们不妨看看《商君书》所载商鞅的变法主张。“兴兵而伐,则武爵武任,必胜;按兵而农,粟爵粟任,则国富。兵起而胜敌,按兵而国富者,王”。商鞅认为国家的兴盛取决于农、战,农可以积粟,战可以强国,因此奖励农战,“武爵武任,粟爵粟任”,“不以农、战,则无官爵”,种地、打仗是获取个人前程的唯一途径。商鞅变法的宗旨在于富国强兵,且凭借“军功爵”,成功地将个人成败与国家需要绑在同一架战车之上,车轮启动之时就是家与国双赢那刻。将一国之民锁定在农、战之上,“武爵武任,粟爵粟任”并不是变法的全部,摒除杂业才能保证人们全心致力农、战。商鞅变法的再一项措施就是区分本末之业,并视农为本,工商为轻末之业。既然职业有本末之分,国家视角的考量也有轻重之别,商鞅是历史上明确提出“崇本抑末”、“重农抑商”的第一人,而别本末,量轻重的目的,仍在富国强兵。农,可积粟而国富,且农事依托的是具有不动产性质的土地,土地不可动,耕种者也不会轻徙,战事来临,为了保家,自然也会卫国,家国一体,故“信可以守战也”。而商人或其他杂业者则不同,不仅巧于取利,且手握浮财,一有风吹草动就可以转走他乡,我们在《商君书》中看到的“民游而轻其君,民远而非其上,民剽而易徙”就是这个的道理。轻浮好动的人一定会轻视国君、诽谤国君,甚至不重视国家的禁令,若国之民众均为轻土地而重钱财者,国家危机将无人可用,这就是商鞅“重农抑商”的根本原因。商鞅死于非命,变法却未中断。“商鞅变法”成功地将秦人带入战争的轨道,人人在意军功,“民勇于公战”[1],披坚执锐,于是天下诸侯“强国请服,弱国入朝”,最终“秦以区区之地,致万乘之势”[2],天下一统于秦。
[1]《史记》卷六八《商君列传》。
[2] [汉]贾谊《新书》卷一《过秦》。
如果说,商鞅变法奠定了大秦帝国统一天下的基础,那么审度后世的历史,这只是商鞅治国思想成功的第一步,真正让历史记住商鞅的则是后世的那些事。
大秦帝国开创了开天辟地的伟业,失在严刑峻法而民心全无,一声“天下苦秦久矣”, 天下响应,人们斩木为兵,揭竿而起,以汉代秦。虽然汉革秦命,汉王朝治国理念却留下了深深的秦人痕迹,故历史学界追溯这段历史,用“汉承秦制”这一结论概述了秦汉两朝制度的沿承关系。秦祚已绝,秦法未断,“汉承秦制”是一个宏大的题目,秦人法度繁杂,“崇本抑末”、“重农抑商”不为法,却属治国理念,从理念到政策,一步步实施于现实中。汉初就有了重租、重税商人,且商人不得衣丝乘车、子弟不得入仕为官的规定。这样的规定不仅成为法度的一部分,也渐成社会风气,贱商且以商为耻,笼罩着人们的意识,固然商人手中不乏金银,却没有社会地位。即便如此,商业带来的经济活力仍然没有离开人们的视线。司马迁就在其列,他不但看到“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的现象,同样没有忽略民生所需“被服、饮食、奉生、送死之具”,必须“待农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这一事实,并提出商业与农、虞、工各业一样,“上则富国,下则富家”[3]。司马迁的经济思想不属于个人,代表一派人的主张。正是如此,本、末之争始终在讨论中。
[3]《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
西汉时期坚持“重农抑商”的代表者为贾谊、晁错,他们不仅看到“一人耕之,十人聚而食之”的后果,也强调财富垄断、高利放贷以致农户卖田宅、鬻子孙的社会危机,既然重商弊大于利,他们主张“抑商”且重农。今天,我们回顾两千年前的本末、轻重之争,并无系念感,岂不知这场争论的结果,决定了日后两千多年中国经济向何处去的问题。朝臣的“重农抑商”主张,先后得到汉文帝、汉景帝的支持,并制定为劝农、贵粟、减收田租的政策。汉武帝时期国家大政从“无为”走向“大作为”,国家需要的物质支持与富商大贾手中的财富发生矛盾,站在国家利益的角度,汉武帝果断地采取盐铁专卖。农业社会民生衣、食、住、行,需要的多数物品来自农业,唯独盐、铁、矾等属于工矿业产品,且凭借商人输送至农户手中。盐是必食之物,铁可以打造农具,矾能保证纺织品易着色。从大众角度看盐、铁、矾,这是商人获利最大的物品,一旦剥夺了商人对这些物品的经营权,利润就从商人转向国家。汉武帝完成了对盐、铁、矾等物品的国家垄断,继续通过“算缗”、“告缗”这些对商人高征税、鼓励举报偷税、漏税的措施进一步抑商。从财富的流向,审度“抑商”政策,国家与商人争利的同时,也强调了农为本的地位。
汉武帝的抑商政策为国家夺得财富,却再度引起朝臣的争议。这一次与国家经济政策相关的讨论被称为“盐铁会议”,只是那已经在汉昭帝时期了。“盐铁会议”的名称告诉我们,这一讨论的核心在于盐、铁、矾等物品的国家垄断,而盐、铁为名,本、末之争才是实。“盐铁会议”持“重农”一派的为来自各郡国的贤良文学,即官员的后备人才;持“重商”观点的却是武帝老臣桑弘羊、田千秋等在任官僚。“重农”一派提出:“衣食者民之本,稼穑者民之务也,二者修则国富而民安也”。“末盛则本亏”,“工商盛而本业荒”,故不仅重本,还要抑末。桑弘羊一派认为“工不出,则农用乏;商不出,则宝货绝”,故“开本末之途,通有无之用”才是富国之本[4]。两派的对立,将本末之争推向高峰,最终的赢家是重农一派,农为本在治国方略中仍占主流。
[4] [汉]桓宽《盐铁论》卷一《力耕》、《本议》、《通有》。
回顾汉代那段历史,汉不仅承秦制,且承继的是商鞅的思想,正是如此,一千多年后宋人陈普题为《咏史上·宣帝》诗中,留下这样的诗句“莫道汉家杂王霸,十分商鞅半分周”。“十分商鞅”十足地说明了汉代治国理念的根本。
两千年前那场轰轰烈烈的讨论早已烟消云散,留给后世的是“崇本抑末”、“重农抑商”思想的确立。自此之后,尽管王朝更迭,人事变迁,农为本始终没有离开治国理念的核心地位。故明太祖朱元璋再度强调:“若有不务耕种,专事末作者,是为游民,则逮捕之”[5]。尽管这是朱元璋针对山西繁峙县逃移之户下达的旨意,我们仍然看到深深的本末烙印。而清代雍正皇帝则是明明白白表明:“朕观四民之业,士之外,农为最贵。凡士、工、商、贾皆赖食于农,以故农为天下之本务,而工、贾皆其末也”[6]。
[5]《明太祖实录》卷二〇八,洪武二十四年四月癸亥。[6]《东华录》卷一九四,雍正五年五月已未。我们的主题是中国农史,治国理念本不在农史讨论之中,但在国家的操纵下,农业从一个生产领域成为国脉民生的根基,“重农”并没有改变农民的地位,却影响了两千多年中国历史与文化,固化了农业、农民以及农业生产方式。固化,是稳定,稳定在土地上的农民,为国家缴纳赋税,铺垫了国家的宏基伟业,又凭借自给自足,维系自身的衣、食、住、行。自足是现实,也是理想,通过一代又一代的复制,贯穿于历史的各个细节,最后汇集为社会惯性,内求胜于外拓,封闭且保守,这就是我们熟悉的小农经济。
小农经济是“重农抑商”政策的产物,为此展开的讨论已然成为过去几十年的热点,周振鹤一篇文章《假如齐国统一天下》别开生面,假如当年统一天下者是齐,而不是秦,那么承继管仲的治国理念,中国不仅保持活跃的商业,且拥有如威尼斯一样走向世界的商业城市。但是历史没有“如果”,我们的过去选择的是商鞅,是秦人的“崇本抑末”、“重农抑商”。正是如此,我们讨论历史不能离开“农为本”,农史原本讲述的就是农业那些事,自然一切都刻着“本业”的烙印。
重农崇本与小农经济
小农经济,对于我们并不是陌生的概念,撇开课本上的条条框框,仔细考量,小农经济意味着对于土地的全方位依赖。重农崇本让社会依赖于农业,农民依赖于土地。“土里刨食”是形容以往农民生活的俗话,平实且精准,农业社会中农民生活的核心是土地,衣、食、住、行这些维系生命必需的物质,几乎全部都是自己地里土生土长的物产,有了土地就有了生存的保证。然而,土地给予了民生需要的一切,也将自身的印记留给了依赖土地为生的农民。
重农崇本,留给农户参与商业交易的空间极为有限,甚至成为农户拓展生产领域的障碍,自给自足为小农家庭带来基本需求,却将农户束缚在土地上。当代《物权法》将土地称为不动产,不动是土地作为财产的属性,如同一条隐形的绳索,一端拴在农户身上,围绕着土地做圆周运动,周而复始,从炕头到田头,构成农户的基本活动圈层。唐人白居易一首题为《朱陈村》诗中:“家家守村业,头白不出门。生为村之民,死为村之尘。田中老与幼,相见何欣欣。一村唯两姓,世世为婚姻。亲疏居有族,少长游有群。黄鸡与白酒,欢会不隔旬。生者不远别,嫁娶先近邻。死者不远葬,坟墓多绕村。”
“村业”自然是农耕生产,依赖土地为生的农民,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白居易凝重的诗句,将我们带到安土重迁,头白不出门的时代。
重农崇本将农户的生产品覆盖到民生的各个方面,身上衣服,口中食。学术界曾经以小农经济自给自足作为话题,进行一二十年的讨论,离开学术界的论证,生活早已将自给自足用事实清楚地摆在我们面前。黄梅戏“天仙配”中“你耕田来我织布,我挑水来你浇园”,用戏文将必需农产品的生产,分配在男耕女织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中,耕田、织布、浇园,几乎获得了生活需求的所有物品,粮食、布帛、蔬菜都在其中,温饱也在其中。小农经济将农户的生产建立在自给自足的平台上,经济上少有外求,在意与珍惜的却是土地。“生为村之民,死为村之尘”,农户的一生系之土地,为了保持土地持久的生产力,用地与养地结合,农民选择了精耕。
中国农业的精耕细作,是我们熟悉的耕作理念,而精耕正是重农崇本国策推动下的结果。操持农业的耕作者既束缚在土地上,又受制于国家政策导向与社会惯行的推动,将精耕与安土重迁融为一体。反思是当下的时尚,精耕与安土重迁两者的结合将中国传统农业推向农业社会最高峰的同时,却也制约了人们介入其他行业的渠道,农户此生与未来都系之于土地,精于内求,疏于外拓;满足温饱,不求大富。大富是温饱之外的非农业追求,土地束缚了农民的思想,也桎梏了农业以外新技术的进入。经济学家张维迎教授解读当代企业出路时,提出套用与创新这两个概念,套用是旧技术的应用与改造,创新则是新技术与新产品的开发。(点击蓝字阅读《张维迎:经济学家如何理解经济增长》)若将这两个概念用在中国传统农业,套用更符合那段历史以及土地上耕作的人们。
套用在中国传统农业中具有时段性,一项技术最初的发明与后世的套用分属于不同时段,发明一旦应用于生产,技术即具有极大的稳定性而被沿承且套用下来。在发明与套用中,中国农民用大劳动力的投入发展了精耕农业。回顾世界农业发展进程,中国农业凭借精耕技术始终占有巅峰之处,但那只是农业社会的巅峰,进入工业社会那些被认作蛮人的国家,英国、德国、法国……却凭借工业革命,凭借技术创新,引领农业走出传统,进入现代化阶段。于是一个问题呈现在我们面前,为什么中国在农业社会的成功,却没有唤来技术突破?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几乎成为中外学者热议的题目,邓钢(Kent Gang Deng)在《中国传统经济——结构均衡和资本主义停滞》一书中列举了十余个理论框架,即意识形态决定论、发展阶段模型、市场模型、古典模型、人口模型、技术决定论、二元结构、制度模型、官僚决定模型、世界体系决定论以及小农制、地主所有制和政府寻租的决定理论,理论之多只说明一个问题,其原因不止一个。值得关注的是这些理论中最后一个学派,就中国农业发展提出如下事实:第一,农民几乎没有剩余,沉重的赋税使小农场只能维生,而土地上的佃农被田主剥削到极致。第二,田主只关注土地上的劳动力投入与扩大再生产,没有改变传统技术的资本积累。回顾中国农业的历史,可称直指关键之处。
技术革命的目的是增加财富,而重农抑商的政策,留给农户剩余农产品步入市场的空间十分有限,投入劳动,却难以致富,必然缺乏推动农业革命的动力。经济史研究中屡屡引用这样的事例,因丰收农民未必能增加收入,往往适逢丰年,田主会在原有租额之上添加额度,故为佃农留下的剩余产品不因好年景而增多。我们在《清实录》中就看到这样的事例,乾隆七年,广西柳城县某农户佃种土地,原本议定每年交租四石,没想“秋收丰稔”,田主立时将租额增至六石[7]。中国第一档案馆藏刑科题本中的一段民事纠纷也与增租相关,雍正十一年湖南酃县刘必学佃租田主山场,最初议定每年租银八钱,乾隆八年开垦了四亩熟田,田主立时增租谷八石,此后至乾隆十二年,熟地增加,租银也相应增加[8]。丰岁也好,增田也罢,都没有为佃农带来更多的收入。佃户只是农民的一部分,拥有田地的田主应是有余粮的,但他们缺乏投资意识,尤其华北农民更是如此,就此黄宗智早已作出讨论。中国农民操持的生产行为,属于直接满足家庭需要的自然经济,“家中有粮,心中不慌”,这是我们熟悉的俗语,满足日常消费并存有余粮,这是中国农民根本的心愿。农户在田中的精耕细作,最大的特点是加大劳动力投入,而没有类如火的使用、电的发明这些革命性技术的介入,当农田中劳动投入达到一定程度,边际报酬趋于零,发展即处于停滞。正是如此,苏联农业经济学家恰亚诺夫认为,自然经济不能发展生产力,只有以价值生产为目的的商品生产才是促进实质性进步的强大动力。如果讨论为什么直至20世纪60年代前,中国农业始终没有走出传统农业阶段?恐怕恰亚诺夫的理论是值得我们重视的思考点。
[7]《清高宗实录》卷一七五,乾隆七年九月乙酉。
[8] 中国第一档案馆藏,刑科题本,乾隆二十三年十二月十四日,刑部尚书鄂弥达题。
传统农业是所有国家都走过的阶段,而自然经济则是传统农业共同拥有的经济形式,这段历史中,世界农业的发展并不平衡,中国通过精耕将农业技术推向世界之巅,用自己的物产养活了不断增长的人口,并将农业成就推向世界。农业发展并非简单的劳动过程,劳动者是农夫,引领农业走向什么方向却并非取决于农夫自身,国家、社会与农事活动交织在一起,共同奠定了社会物质基础。回顾这段历史,农业人口是中国社会的主流,农业生产构成了社会经济基础,正是如此,农业历史已不仅限于技术,人们对农业的关注,早已融入到社会经济的范畴。中国不是工业革命国家,面对农业社会滋生出冲破传统经济的萌芽,却未带来新的时代,并进入工业社会的现象,不仅引起学术界对社会经济的热议,且在讨论中往往忽略了农业技术本身。本文讨论的核心并非社会经济,而是实实在在落地而生的农业,摒除停滞、桎梏那些遗憾,我们会发现土地上的那一串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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