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期发布的《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支持“浙有善育”促进优生优育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制定人工授精和试管婴儿等治疗不孕不育的辅助生殖相关技术医疗服务价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适时将其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另外,北京、广东、湖北、四川等地均发布相关规定,拟将辅助生殖纳入医保。
近年来,不孕不育人群日益增多,将包括试管婴儿在内的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报销的呼声很大。此次浙江发布的通知提出,要制定人工授精和试管婴儿等治疗不孕不育的辅助生殖相关技术医疗服务价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适时将其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辅助生殖技术是治疗不孕不育症的重要方法,指采用医疗辅助手段帮助不孕夫妇妊娠的技术,包括人工授精(IUI)、配子移植、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其中应用最广的是人工授精和试管婴儿技术(IVF)。
将治疗不孕不育的辅助生殖技术相关医疗费用适时纳入医保,对于减轻患者的经济压力,帮助他们实现健康生育的愿望,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另一方面,可以提高辅助生殖市场渗透率,有效落实“三孩”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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