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在施工现场的运用现状及未来发展

安全管理信息化应用功能是“智慧工地”的重要部分。目前,市场上“智慧工地”管理平台产品种类繁多,根据现有的“智慧工地”管理平台在安全管理信息化上的应用,主要集中在五类功能板块:人员实名制管理、视频监控预警、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安全管理、特种设备监测预警、安全隐患排查。下面来介绍一下人员实名制管理和视频监控预警。

人工智能企业在寻求商标法保护时应注意的问题

我国商标法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沄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

人工智能企业在发现侵犯商标权行为后怎么做?

我国商标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人工智能企业如何发现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当发生侵犯商标权行为时,人工智能企业作为注册商标的权利人,其对注册商标的保护措施即由预先保护转为事后保护,通过追究侵犯商标权行为人的法律资任,制止侵犯商标权行为继续并向侵权行为人索赔。但是,侵犯商标权行为人侵权责任的承担是以人工智能企业发现侵犯商标权行为为前提的。如果人工智能企业尚未发现侵犯商标权行为,就无从要求他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无从采取救济措施。

人工智能企业对于商标侵权行为的救济策略

在发生侵犯商标权行为后,人工智能企业应当注意适用救济的措施的策略:其一,要注意及时采取救济措施,防止侵犯商标权行为造成更大的损害。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商标法没有直接规定诉讼延迟的效力问题,但针对次性的商标侵权行为应适用民法通则诉讼的效力两年的规定,对连续施以侵权行为“已超过两年的,人民法院不能简单的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判决驳回权利人的诉讼请求。

人工智能技术下智慧工地的未来发展趋势

当前,我国施工企业项目规模不断扩大,数量不断增加,工程建设行业的市场竞争进入白热化阶段。加强工地安全质量管理,直接关系到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关系到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保障和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智慧工地安全质量管理,不仅可以提高现场安全管理水平,而且还能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

人工智能技术在智慧工地人员管理信息化上的作用

人工智能技术具有明显的优势,将其应用到智慧工地安全质量管理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与价值。首先,人工智能技术可进行大范围、全球定位系统的精确定位,可实现红外传感器等设备传感功能,并依托相关技术人员建立相应的现场施工信息数据,对相关信息数据进行科学分配和高度整合,方便相关人员对后期数据信息进行分析。

智慧工地安全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及人工智能技术发挥的作用

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到智慧工地的安全质量管理中,能使工地建设科学化、智能化、数字化,不仅能对工地上的人员、物料和设备进行科学化管理与监控,还能清楚掌握工地建设的全过程,对于大型工程能够获得足够的控制能力,确保施工顺利进行,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但是基于人工智能的智慧工地安全质量管理还存在诸多问题,具体表现在几个方面。